1.購買滿瓶,應著重注意鋼瓶的有效期。國標GB8334規(guī)定鋼瓶自制造日期起每4年檢驗一次,對YSP-50型鋼瓶,每3年檢驗一次,對超過15年的任何類型鋼瓶,一律報廢。鋼瓶(指新充裝后的鋼瓶)在使用前應檢查瓶體、角閥、減壓閥等各部分的聯(lián)接處是否漏氣。
2.檢查方法通常是涂刷肥皂水,嚴禁用明火試漏。
3.使用液化氣不能離人,特別是燒開水和做稀飯更不能無人看管,以免飯湯或水溢出來熄滅火焰,而爐具繼續(xù)冒出液化石油氣,造成浪費、熏人或發(fā)生火災。
4.鋼瓶不要靠近熱源。如暖氣片、火爐、火墻等,特別是火爐等有明火的物體。使用液化石油氣的房屋應注意通風。鋼瓶必須直立使用。
5.點火方法。正確的點火方法是“火等氣”,即先擰開角閥和減壓閥上的開關,再劃著火柴,并移近爐具孔眼,然后打開爐具上的開關進行點火。使用中爐具火焰的調(diào)節(jié)。使用過程中,根據(jù)不同的需要,應對爐具火焰的大小進行適當調(diào)整,以滿足炊事的要求。
6.殘液應由液化氣充裝站統(tǒng)一處理。使用中一旦發(fā)生火災,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,將火撲滅。首先要切斷火源。如果是連接膠管或爐具起火,應迅速關閉角閥,火焰即可自行熄滅;如果是減壓閥起火,可用濕毛巾或濕被等將著火點蓋上,使之與空氣隔絕,火焰便會熄滅,然后再將鋼瓶移至安全地帶進行全面檢查。